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 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
1、思想政治理论(101)
2、英语(一)(201)
3、法理、民法、民事诉讼法(612)
4、海商法(100分)、国际贸易法(50分)(821)
复试笔试科目:
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国际公法
李 海 教 授李志文 教 授
韩立新 教 授
郭 萍 教 授
王秀芬 教 授
赵鹿军 教 授
单红军 教 授
初北平 教 授
赵月林 教 授
谷 浩 副教授
袁绍春 副教授
王 欣 副教授
朱作贤 副教授
*朱 清教 授
*汪鹏南教 授
*王艳玲教 授
*刘寿杰高级法官
*关正义高级法官
612法理、民法、民事诉讼法
《法理学》 张文显 法律出版社 2007年4月;《民法学》 彭万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8月第6版;《民事诉讼法》 谭兵 李浩 法律出版社2009年
812管理运筹学
《管理运筹学》 韩大卫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